夜店直擊 格鬥趴玩命 恐喪命或觸法

台北市有PUB業者以「打架可以紓壓」招攬客人,邊喝酒邊看打架。《蘋果》記者前往,直擊到不少上班族打扮的年輕人,脫去上衣,穿西裝褲、皮鞋就上場,有人激烈出拳,還不停往對方頭部猛K,主持人竟狂喊:「打呼死!」拳擊專家批評:「亂打一通,跟街頭打架一樣危險。」嚴重甚至可能喪命。業者要求雙方須簽切結書,但律師說,若打死人,仍會被法辦。

日前PTT上出現有網友揪團號召,邀約一起去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的PUB「twiice night club」喝酒看別人打架。《蘋果》記者調查發現,該店今年七月起,每月推出兩次「拳擊野獸」格鬥趴比賽,標榜可紓解、宣洩壓力,許多年輕人、上班族都趨之若鶩。上月二十四日記者前往,果然目睹現場人潮洶湧,凌晨一時許,格鬥拳擊擂台正式開打。

主持人喊「打呼死」
只見PUB人員以白繩圍繞成簡陋的擂台區,格鬥採現場報名,在昏暗閃爍燈光、強烈節奏音樂氛圍下,一名身高約一百六十公分瘦小男子,戴上頭套護具和拳擊手套,迎戰穿西裝褲皮鞋、像上班族的赤膊壯男,哨聲一起,赤膊壯男拳如雨下,只見瘦小男被打得拚命護住頭部,毫無招架能力,主持人為炒熱氣氛,還高喊:「打呼死!打呼死!」
比賽每場三分鐘為限,除本國民眾參賽,也有日本客人加入,在一陣「柑芭茶!柑芭茶!」加油聲中,日本男奮力出拳,仍被高瘦的台灣對手打得無法招架,敗下陣來。雖然勝出者沒有任何獎品獎金,但觀眾還是報以熱烈掌聲和喝采。

瘋狂出拳痛擊後腦
輪番上陣過程中,主持人不時狂喊:「快點出拳!把對方KO!」也不忘提醒:「不可以打後腦杓喔!」但參賽者打到忘我,也會猛K對手後腦杓。最後一場出賽者是一名逾百公斤的刺青壯漢,主持人不斷叫喚參賽對手名字,始終無人出戰,觀眾竊竊私語:「對手應該是臨陣脫逃了。」隨即引發哄堂大笑,約半小時比賽也在笑聲中結束。

仿自《鬥陣俱樂部》
PUB店長阿標表示,他是由美國電影《鬥陣俱樂部》引發靈感,藉此提供年輕人與上班族紓解、宣洩壓力的管道,他自稱現場有專業拳師當裁判,也有台大腦神經外科醫師(業者不願提供醫師名字)坐鎮,隨時掌控參賽者狀況。
協辦的武館則指出,會要求報名者簽署「不動肝火」切結書,並確認沒有酒醉才能報名參賽,雙方須取下身上尖銳飾品,且體重不得超過正負三公斤的標準來作格鬥配對。
業者雖自詡做好周全準備,但國訓中心前運動傷害防護員魏東慶表示,一般民眾未受訓練,對頭部防護沒有閃躲概念,若被重擊,輕則腦震盪,嚴重可能顱內出血喪命。

致命或重傷有刑責
曾六度蟬聯區運、全運會拳擊金牌與亞洲盃拳擊賽銅牌的資深拳擊教練王中原直言,拳擊是健康正當運動,須有正確指導與練習,一般夜店舉辦的格鬥拳擊賽,易流於逞兇鬥狠,「沒有章法亂打一通,就跟打架一樣。」他呼籲對拳擊有興趣者,最好參加台灣拳擊協會或合格拳館舉辦的比賽與專業課程。
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則表示,把格鬥打拳當作是運動來宣洩情緒,有紓壓效果,也能使腦部分泌良性荷爾蒙,甚至有助於睡眠。但若把對手設定為假想敵,以復仇心態出手,「這樣就不適當,建議最好當成休閒運動,才能真正舒緩身心。」
律師莊秀銘指出,在參賽前雙方都簽署切結書後,致對手受輕傷,是不會牽扯到法律層面問題,若讓對手受重傷或不治,還是要面對法律追究,不可不慎。

報你知 鬥陣俱樂部
《鬥陣俱樂部》(FIGHT CLUB)是1999年美國電影改編自同名小說,劇情是賣肥皂商人泰勒(布萊德·彼特飾)與朋友傑克為排解生活壓力、尋求刺激,創建了不戴護具、彼此互毆的「鬥陣俱樂部」,加入者都須剃光頭,藉與對手自由搏擊獲得快感、宣洩不快情緒,但最後成員卻逐漸失控,引發一場社會暴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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