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花2萬包養酒女 押上床挨告

痴男花費遠低於行情 人財兩空
【簡威弘╱新北報導】新北市一名已婚的男業務員,一年多前認識一名酒店小姐,從此對她極度迷戀,常背著妻子到酒店捧場,兩人「交往」後,每月還花五千到兩萬元供其花費,最近酒家女疑發覺他錢財散盡提出分手,業務員心有不甘,上周六竟強押酒店小姐到汽車旅館兩度性侵,遭警逮後還抱怨:「以前跟她發生關係都沒事,怎麼這次就被告!」
竟勒頸強拉上車
警方調查,這名鄭姓火山孝子(三十歲)疑因工作關係,認識了在北市酒店工作的女子(二十五歲),鄭男昨天原打算戶政事務所一開門就去辦離婚,好與女友名正言順在一起,但不甘被拋棄而性侵對方,被依妨害性自主、傷害罪嫌送辦。
警方指出,鄭男常背著妻子,捧錢上酒店點女友的檯。鄭男向警方說,女友常向他索錢,他每月拿五千到兩萬元不等,供女友花用,但包養期間,女友還與其他男客過從甚密,兩人多次為此口角。
女友最近發現他已沒錢,竟提出分手,他越想越不甘心,上周六晚上約她見面談判。
被害女子向警方表示,上周六見面時反悔想要離去,鄭男竟勒住她的脖子強拉上車,載往中和區坎城汽車旅館內,連續性侵兩次得逞,隔日上午才載她返家。

一般價碼約10萬
鄭男每月花費五千到兩萬元包養酒家女,與實際狀況有很大落差。
北市酒店業者小畢指出,酒店小姐帶出場一晚的價格至少是一萬元,包養學生妹、傳播妹,一個月三到十萬元不等,像鄭男的情況,是多名恩客供一名酒店小姐,才會有一至五萬元的低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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