輕判引發「白玫瑰」 性侵6歲童 改重判7年半

高雄地院去年審理男子林義芳性侵6歲女童案,認定林「未違反女童意願」,依刑度較輕的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輕判林3年2月,引發網友怒吼發起「白玫瑰運動」。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,合議庭認為6歲女童對性行為無判斷能力,且事後表示「他摸我時很恐怖」,顯見林男以違反意願方法性侵得逞,昨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6月徒刑。
去年8月《蘋果》披露本案後,引起社會高度重視,隨後接連幾起輕判性侵幼童案,更點燃民眾怒火,30萬人在網路串聯要求「開除恐龍法官」,更有網友曾香蕉等人組成正義聯盟發起「白玫瑰運動」,走上街頭抗議荒謬判決。
針對二審改判結果,正義聯盟總召曾香蕉昨未接電話,不知其回應,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李淑惠則表示:「尊重二審判決結果。」

狼以手插下體
32歲的林義芳被控去年2月6日上午,在高雄甲仙鄉圖書館側面樓梯處,見年僅6歲的被害女童獨自玩耍,竟起歹念,將女童抱起坐在其左大腿上,左手環抱女童,右手伸進女童內褲,以手指插入下體方式性侵,對面陳姓女住戶發現後大喊制止,並報警當場逮人。

辯未使用暴力
檢方依最輕本刑7年以上的「加重強制性交罪」起訴林,並求刑7年10月,但高雄地院卻認為,被告辯稱未使用暴力,報案婦人也證稱沒看到女童抵抗哭喊等,認定林犯行「未違反女童意願」,改依3年以上、10年以下的「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」,判他3年2月徒刑,引發輿論抨擊。

被摸「很恐怖」
檢方上訴後,高雄高分院考量被害女童僅6歲,有輕微智能不足,將她送長庚醫院做鑑定,發現女童遭性侵時的感受是「他摸我的時候很恐怖」,合議庭認為,被害人年幼,欠缺性自主決定與判斷力,在被告體形壯碩的情況下,女童感到恐懼而聽任擺布,明顯是以違反意願的方法性侵,改重判林男7年6月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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