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綜合報導】台中市賴姓男子性侵繼女六年,直到賴妻撞見二人同床且他的手竟在女兒內褲裡才報警。賴男辯稱愛上繼女且等她滿十六歲後才嘿咻,另在她的部落格訴情「你是我的最愛……」繼女則作證,十一歲被繼父性侵,為了討好他不敢反抗。台中高分院因此依與未滿十六歲少女性交罪判處賴男四年八月徒刑。
開庭時,年紀比繼女大二十歲以上的賴男辯稱,二○○五年與妻離婚,等繼女年滿十六歲兩人才發生性關係。他不服二審判決已提起上訴。
離婚後續逞獸慾
判決指出,一九九七年賴男收養六歲的繼女,二○○二年他叫繼女為他按摩趁機性侵得逞,之後平均每一周性侵一次,引起賴妻懷疑,導致兩人在二○○五年離婚,但賴男仍經常回家找繼女。
二○○八年九月,少女母親凌晨回家,驚見賴男和少女同睡一床,他的手竟在少女內褲裡,怒趕賴男,不准二人再聯絡。癌症末期的賴男恫嚇他有槍,要對其家人不利,少女才說出十一歲即被繼父性侵,並擔心賴男報復,報警偵辦。
少女作證,小時候繼父經常打她,所以被繼父性侵時她不敢抵抗,後來她發現只要與繼父發生性關係,他就會對她好。國小六年級時,她曾報警指控繼父猥褻她,媽媽求她給繼父一次機會,報答他的養育之恩,她才改口說沒有被猥褻。她說,就讀國中後她真的喜歡繼父,有次母親偶然發現她和繼父躲在廁所內,氣得甩了繼父一巴掌。
部落格留言訴情
繼父惡行被揭發後,否認性侵繼女,還在部落格留言訴情:「你是我的最愛,難道我們的愛情禁不起考驗,這5、6年的時間不長也不短,我真的無法忘記對你的愛與疼,還有你的好!」
法官斥責賴男把繼女視為禁臠,不顧倫常,利用繼女懵懂不解世事逞獸慾,而他在部落格的留言可證明他性侵繼女長達五、六年,昨撤銷一審四年二月的判決,加重改判四年八月徒刑。
狼繼父案例
★2011/04:台南王姓繼父與妻性生活不協調,4年內性侵2名繼女17次洩慾,一審判刑18年
★2010/09:桃園林姓繼父與妻不睦,求歡被拒,為報復妻子7度性侵12歲繼女,一審判刑17年半
★2010/07:新北市鄭姓繼父趁妻上夜班性侵12歲繼女24次、產1子,1審判20年
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開庭時,年紀比繼女大二十歲以上的賴男辯稱,二○○五年與妻離婚,等繼女年滿十六歲兩人才發生性關係。他不服二審判決已提起上訴。
離婚後續逞獸慾
判決指出,一九九七年賴男收養六歲的繼女,二○○二年他叫繼女為他按摩趁機性侵得逞,之後平均每一周性侵一次,引起賴妻懷疑,導致兩人在二○○五年離婚,但賴男仍經常回家找繼女。
二○○八年九月,少女母親凌晨回家,驚見賴男和少女同睡一床,他的手竟在少女內褲裡,怒趕賴男,不准二人再聯絡。癌症末期的賴男恫嚇他有槍,要對其家人不利,少女才說出十一歲即被繼父性侵,並擔心賴男報復,報警偵辦。
少女作證,小時候繼父經常打她,所以被繼父性侵時她不敢抵抗,後來她發現只要與繼父發生性關係,他就會對她好。國小六年級時,她曾報警指控繼父猥褻她,媽媽求她給繼父一次機會,報答他的養育之恩,她才改口說沒有被猥褻。她說,就讀國中後她真的喜歡繼父,有次母親偶然發現她和繼父躲在廁所內,氣得甩了繼父一巴掌。
部落格留言訴情
繼父惡行被揭發後,否認性侵繼女,還在部落格留言訴情:「你是我的最愛,難道我們的愛情禁不起考驗,這5、6年的時間不長也不短,我真的無法忘記對你的愛與疼,還有你的好!」
法官斥責賴男把繼女視為禁臠,不顧倫常,利用繼女懵懂不解世事逞獸慾,而他在部落格的留言可證明他性侵繼女長達五、六年,昨撤銷一審四年二月的判決,加重改判四年八月徒刑。
狼繼父案例
★2011/04:台南王姓繼父與妻性生活不協調,4年內性侵2名繼女17次洩慾,一審判刑18年
★2010/09:桃園林姓繼父與妻不睦,求歡被拒,為報復妻子7度性侵12歲繼女,一審判刑17年半
★2010/07:新北市鄭姓繼父趁妻上夜班性侵12歲繼女24次、產1子,1審判20年
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