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表快轉 每月坑民21元

北市及新北9具出包 下月退費
【王玉樹╱台北報導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昨公布,針對北市、新北市水表共兩千六百具抽驗結果,有二十五具不合格,不合格率百分之零點九六,其中九具水表誤差快轉對消費者不利,分別超過正常值百分之四點二到八點四,用戶每月平均被超收十一到二十一元,一年累計超收一百三十二元到兩百五十二元。超收部分將在下月水費中折抵退還用戶。
標檢局共抽驗北市、新北市共兩千六百具水表,只要水表超過法定公差正負百分之四就判定不合格,結果抽驗共二十五具不合格,九具是對消費者不利的正公差,一具是有利的負公差。另七具水表指針不轉,八具有漏水、表面糊、鉛封不完整。
標檢局組長李春榮昨說,超收的九具中,北市以西區一具超過百分之八點四最多,新北以林口一具超過百分之七點六最多。

消費者少繳免補
以台北市去年平均每月水費兩百五十一元計算,民眾因水表誤差平均每月被超收十一到二十一元左右,一年累計總共一百三十二到兩百五十二元。
李春榮說,消費者得利部分,水公司不會要求補繳,但超收部份,將按超收比例往前推算半年或一年,在下次水費中扣除退給消費者。指針不轉部分,水公司將以民眾未來三個月的水費平均計算過去水費,多退少補。

「應多退錢才行」
李春榮提醒,消費者覺得水費異常增加,可向北水處申請檢查,若對結果不服,可向標檢局申請「水表糾紛鑑定」。
消基會董事謝天仁說,水表誤查超收屬「不當得利」,水公司要退費,且應回溯超收時間,採對消費者有利的從寬解釋。北市民眾侯燕翎說,「誰知道它超收多久,應退多幾倍錢才行。」

家中水費異常增加處置
★處置方式
※打電話請所在地水公司或水處前來檢查
※檢查的可能結果為:「家中設備漏水」或「水表誤差」
※若消費者對檢查結果不服,可撥(02)2834-3456經濟部標檢局電話,申請「水表糾紛鑑定」
★退費方式:水表糾紛鑑定費1300元。如經鑑定是水表問題,鑑定費將由水公司吸收。另若屬水表誤差導致,將在下期水費扣抵
資料來源:經濟部標準檢驗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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