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少女 色狼照開公車

【張君豪、劉文淵、王昭濱╱新北報導】新北市一名十七歲弱智少女月前報警,指控一年多來遭新店客運司機多次在公車上、終點站等處性侵,今年六月警方並將司機送辦;《蘋果》直擊,該名司機仍繼續駕駛公車、穿梭街頭,少女、上班女子搭到他駕駛的公車均渾然不知。婦團昨聞訊痛批:「應立刻調職,不然對婦女太危險了!」
警方調查指出,被控性侵的司機羅煥洋(五十四歲)原為新店客運「綠12」司機,專跑捷運新店站往返坪林區路線。

在公車上恐嚇逞慾
羅煥洋去年農曆年期間開末班車時,發現一名十七歲弱智少女因就醫常搭該班車,竟趁公車駛抵終點站、車上無其他乘客時犯案。
被害少女向警方指控,司機在公車上或坪林站偏僻角落,脅迫她脫衣物恐嚇就範,「否則不讓你回家!」一年來以此手法性侵達十餘次。
被害少女母親直到今年五月發現女兒晚歸、返家又衣衫不整,才察覺有異開始跟蹤,她目睹愛女從新店客運坪林站狼狽走出,驚覺愛女恐遭性侵,帶她到醫院驗傷,得知愛女下體破裂紅腫、有防衛性撕裂傷,遭多次性侵跡象,憤而提告。

事發後僅調動路線
警方說,羅嫌六月到案否認犯行,但家屬及被害少女指證歷歷,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,事後羅嫌僅遭調線,改跑「綠7」往返新店市區及黎明清境社區路段。
對於新店客運庇縱性侵涉案司機繼續開車,新店客運副總經理許銘偲昨說,此事涉及個人私德,員工沒主動告知,公司確實不知此事,但現會將此案交由稽查員進行了解。許解釋,羅男調動路線的原因,因與其他同事處不好,對於是否將他解職,端看後續司法調查結果而定。

喊冤「我被人誣賴」
《蘋果》昨找到狼司機羅煥洋,面對性侵指控,他緊張地直說:「我是被人誣賴,我沒做這件事!」他還質疑少女因想免費搭車不成,老羞成怒才會提告。他受訪時頻向《蘋果》求情說,他剩半年就退休,「公司說代誌上報紙,我就沒頭路!不要害我啦!」
針對涉性侵司機開著公車趴趴走,卻無法可管,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痛批:「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卻遭性侵,會造成女性對生活安全的極大恐懼,此事凸顯法律有漏洞,不可輕忽!」她呼籲各公車業者,應建立性侵害及性騷規範,盡速進行如革職等人事懲處,以維護乘客安全。

公車上性侵案例
2011/02/18
北市一名保全員迷戀日本A片《電車痴漢》,仿片中情節,在公車上對高中女生指侵,還拉她下車逼口交,遭重判4年6個月。
2009/03/12
新北市一名客運司機,見車上一名國三女學生睡著,待其他乘客下車後,竟將車開往偏僻小路,在車內性侵得逞。
2004/06/25
基市公車處一名司機,見車內只剩一名中度智障女子,將車開回終點站停車場性侵得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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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看法
不會搭他車

我覺得不應該讓這種人繼續擔任司機,新店客運也要盡到把關責任,我也絕對不會選擇搭他開的車。
※黃小姐 27歲 業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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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危害女性

我覺得這樣的司機不適任,因為公車有時候會開到很晚,對女性很危險,如果是我,寧願選擇搭計程車。
※游先生 25歲 待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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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應該續開

涉性侵的司機不應該開公車,這樣會有潛在危險,如果是我,我一定不敢坐他的車,寧願等下一班公車。
※段小姐 27歲 公務人員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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